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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陈风》主旨探析(3)

时间:2014-04-28 14:19 点击:
《陈风》10首,意在讽刺的是《墓门》和《株林》。关于《墓门》的主旨也有两种说法,一是《毛诗序》:《墓门》,刺陈佗也。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笺》: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二是《诗三家义

  《陈风》10首,意在讽刺的是《墓门》和《株林》。关于《墓门》的主旨也有两种说法,一是《毛诗序》:“《墓门》,刺陈佗也。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笺》:“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二是《诗三家义集疏》引鲁说,《列女传·陈辩女传》:“辩女者,陈国采桑之女也。晋大夫解居甫使于宋,道过陈,遇采桑之女,止而戏之曰:‘女为我歌,我将舍女’采桑女为之歌曰:‘墓门有,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大夫又曰:‘为我歌其二。’女曰:‘墓门有楳(当做棘),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之。讯予不顾,颠倒思予。’大夫曰:‘其楳则有,其鸮安在?’女曰:‘陈,小国也,摄乎大国之间,因之以饥馑,加之以师旅,其人且亡,而况鸮乎!’大夫乃服而释之。”我认为《毛诗序》“刺陈佗”没错,可是却不是其师傅的过错。《左传·桓公五年》载:“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苏辙在其《诗集传》中也有“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胡承珙《毛诗后笺》也指出:“若在桓公卒后,则佗已身为大逆,而尚鳃鳃然追咎于其傅之不良,纵罪魁而诛党恶,无此断狱之法。”文本也是明确说到“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由此可见,是陈佗不臣,人尽皆知,而与别人无关,此诗是在讽刺陈佗的多行不义和品行邪恶。

  《株林》的主旨是讽刺陈灵公及其臣子孔宁、仪行父淫于夏姬的。《毛诗序》:“《株林》,刺灵公也。淫乎夏姬,驱驰而往,朝夕不休息焉。”《笺》:“夏姬,陈大夫妻,夏征舒之母,郑女也。征舒字子男。”朱熹《诗集传》也有“《春秋传》:‘夏姬,郑穆公之女也,嫁于大夫夏御叔。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通焉。洩冶谏,不听而杀之,后卒为其子征舒所弑,而征舒复为楚庄王所诛。’”“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夏南即夏征舒,是夏姬之子。诗里表面上说“我”即陈灵公是去看夏南的,实际是去看夏南之母夏姬的。“朝食”是吃早饭之意,古人常以饥、饱喻男女情欲之事。此外,上层统治者腐败淫乱的生活在“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这两句中也尽现,同时作者的讽刺笔墨,义愤填膺的揭露也跃然纸上,其锋芒简直能透入彼衣冠禽兽的灵魂。

  综上所述,《陈风》10首,其主旨可归纳为三种,即描写祭祀的、表达恋爱的和意在讽刺的。表达恋爱的又可分为男女会遇而相悦和男女未见而相思两种。其中描写祭祀的是《宛丘》,表达男女会遇而相悦的有《东门之枌》《衡门》《东门之池》,表现男女未见而相思的有《东门之杨》《防有鹊巢》《月出》《泽陂》,意在讽刺的是《墓门》和《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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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3〕朱熹.诗集传[M].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07.

  〔4〕周振甫.诗经译注[M].中华书局,2002.

  〔5〕闻一多.诗选与校笺·风诗类钞[A].闻一多全集[M].上海:三联书店,1982.

  (责任编辑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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