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论文中心 > 经济论文 >

增值税免税与免税放弃选择(3)

时间:2014-01-22 09:41 点击:
由表13、表14可以看出:为维持与企业B正常纳税情况下的收益,企业B可以接受的产品售价为P3340元,最终消费者C可以接受的产品价格P3510元。故企业B在免税的情况下,可以将产品的售价定在3340元~3510元之间,此时企

  由表13、表14可以看出:为维持与企业B正常纳税情况下的收益,企业B可以接受的产品售价为P≥3340元,最终消费者C可以接受的产品价格P≤3510元。故企业B在免税的情况下,可以将产品的售价定在3340元~3510元之间,此时企业B与企业C均获得比企业B不免税情况下更多的收益,企业B应选择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当增值税免税企业面对的购买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或最终消费者的时候,享受免税可以获得比正常纳税情况下更多的收益,但当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时,选择放弃免税是明智的。当然,若对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由于不存在抵扣链条,则此时的增值税免税名副其实,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实务中的增值税免税企业可能面对不同类型的购买方,此时纳税人应看其主要购买方的身份,以便做出正确的选择。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理论[M].大连:大连出版社,2011.
  [2]盖地.税务会计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3]盖地.企业增值税税负辨析[J].财务与会计,2010(9):69—70.

   论文榜(www.zglwb.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代理,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栏目列表
联系方式
推荐内容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9-6119-6312
微信号咨询:
1896119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