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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时间:2021-05-12 14:43 点击:
内容摘要:城镇化进程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是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受损,而是遵循帕累托改进原则,保证参与经济主体能够公平竞争。政府要力求构造全新工农关系、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全面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这既事关
  内容摘要:城镇化进程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是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受损,而是遵循帕累托改进原则,保证参与经济主体能够公平竞争。政府要力求构造全新工农关系、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全面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这既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本身,又是城镇化顺利推进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关键词:城镇化公平正义体制创新
  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及原因
  (一)“以农补工”:农民变成弱势群体
  城镇化过程同样是产业兴起与不断升级的过程。工业是城镇化必要的产业基础之一,没有产业支撑的城市必将成为“人造空城”。为给工业输血,我国的做法是“以农补工”。
  从古至今,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抑商政策贯穿了整个漫长的封建社会,奇怪的“重农抑商”政策并没有导致农业的大发展。从“帕累托改进”到‘帕累托最优”原则分析,重农抑商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只有工农业协同发展,才会使农业与工业共同繁荣。当然,还有一大重要因素是:土地所有制的缺陷,在封建社会,农民因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而丧失了勤奋劳作的热情,不但农业不景气,最终还因土地的种种苛捐杂税爆发了农民起义。直到外国列强的对华战争改变了一切,民国初年,为“振兴实业、改良商货”,以及振兴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重商轻农”思想开始萌芽。让人遗憾的是“重商轻农”之国策,仍然没有带来工业的大繁荣。没有农业的发展,工业自然失去了发展的动力。新成立后,我国理顺了三大产业的发展布局关系,确立了农业的基础发展地位,相对于封建主义时期,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政府加大了对工业的投入,却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开始下降。国家农业投入总量严重不足。1978年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再投入份额为39.4,到1989年下降为31.6,如果以1979年农业生产中再投入农业内份额为基数,1980-1988年间平均每年少投入农业的资金总量为50亿元。但奇怪的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后,农业还会取得惊世成就,少得可怜的耕地,却能养活全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呢?这里不难发现,从1978年后,我国开始对土地进行了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为了能吃饱肚子,农民夜以继日地劳作。三十多年过去了,人们又猛然发现,农民却成了数量庞大的弱势群体。
  1978-2006年党和政府对农业的做法是“多取少予”,价格剪刀差,农业税收,加上物价上涨,农产品价格却相对固定,多因素共同作用,最终把农民几乎逼上绝路。凭什么工业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就要将近全国三分之二的人口来付出沉重的代价呢?谈得上公平与正义吗?直到2006年,我国才完全取消农业税,开始走上反哺农业的道路。几年过去了,农民的处境却没有较大的改观,弃耕现象还很严重。显然,农业、农民、农村发展滞后还另有病因。
  (二)土地所有制度缺陷:农民成为真正的“无产者”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在土地仅用作耕作,工业发展滞后,城镇水平低下的时期,国家通过这种安排把土地分给农民,极大地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农村发展在这一时期是一片欣欣向荣。
  伴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很快被拉开,特别是住房商品化之后,土地甚比黄金贵。为了市政建设、或者是商品住宅开发,把原属于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直接占用、或者低价收购,农民不同意就强拆,这种现象几乎发生在所有城市。面对政府的强拆,的拆迁户农民如同一只可怜的虫子。问题的根源众所周知,土地制度规定只准我吃你,不准你吃我,当政府出于某种需要时,农民手头的使用权就算不了什么了。产权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这模糊不清的文字游戏,字里行间潜藏着滑稽与不公。农民的命运有何改变,不是看城镇化如何推进,首先得看土地制度如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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