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论文中心 > 经济论文 >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

时间:2013-10-29 14:07 点击:
图22011-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图 数据来源:通过国家财政部网站公布数据整理所得,http://wwwmofgovcn/。 说明:2012年其他支出项中,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为50亿元。 从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支

  图22011-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图

  数据来源:通过国家财政部网站公布数据整理所得,http://wwwmofgovcn/。

  说明:2012年其他支出项中,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为50亿元。

  从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支出也面临这样的情况:公共财政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政府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但同时面临着改革与发展的双重任务,支出需求快速扩大,仅靠税收增长难以化解支出压力,公共财政缺口因而呈现加大态势;社保资金方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的专题调研报告称,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在10万亿以上,而国企盈利水平在不断提高,资金相对宽裕,因此有必要继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以弥补另外两大预算支出的缺口。

  第三,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可以遏制企业过度投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世界银行2005年发布的报告指出,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过低,通常会导致企业留存大规模的收益作为企业投资资金,从而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产业扩张。但这种融资方式的缺点是,企业内部的资本配置不会像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那样受到严格监督和审核,极有可能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率。如果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都不错,治理结构也很完善,那企业留存一部分收益是合理的,但若低增长的公司过多地留存收益则不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偏低的投资收益率只能带来再投资效率的降低,而将部分利润分给股东反会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比如企业在预测未来煤炭行业前景不明甚至可能出现价格下跌的前提下仍将收益继续投资于煤炭行业便不是理性的选择,从经济的角度应通过提高分红率,使留存收益得到重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

  透过近年国企在市场的表现看,由于国有资本收益留存率较高,许多企业利用这部分收益进行"副业"投资和建设,不断向房地产、钢铁、汽车、航空、纺织等竞争性领域扩张,由此引发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等问题,同时还因为过多地投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对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产生挤压,与民争利。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可以减少企业利润留存,遏制过度投资冲动和解决投资效率过低问题,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四,避免国企员工过度消费红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国有企业凭借垄断地位和政策优势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盈利能力的增强使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薪资待遇远远高于非国有企业。就非国企而言,员工薪资水平与企业绩效和个人绩效挂钩,但对国企员工而言,产权的公有制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落后和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薪资与业绩不能完全匹配,经理人的非市场化和所有者缺位使国企利润逐渐内部人私有化和集团化。当国企利润大幅增加时,在信息不完全的委托代理机制下,理性的国企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瞒报企业真实盈利状况,并将税后利润以各种补贴、津贴、福利等方式发放给员工,从而过度地消费本应属于全体国民的红利,在与民争利的同时还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和社会不公。如果适当提高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并且把这部分资金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民生类支出,不仅体现了国有资本全民所有的本质,还可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的可行性

  第一,国企在资金上已经具备提高征缴比例的能力。建国至改革开放这一时期,国企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上缴利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但进入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国企经营效益逐渐恶化,上缴利润开始减少,至1993年跌至4949亿元,仅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2%,需国家财政补贴41129亿元。为此,国家采取了暂停征缴国企资本收益办法直至2007年。通过一系列改革,国企已脱胎换骨,其产业布局和分布基本完成,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盈利能力越来越强,发展也越来越快。从1998年开始,国企利润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由1998年的2187亿元逐年增长到2007年的174418亿元,虽然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利润总额有所下降,但从目前发展趋势看,国企已经走出困境,并且表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到2011年增至22600亿元,2012年略有降低,为219696亿元,较之1998年利润增长约100倍。参见图3。

  图31998-2012年全国国企利润总额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财政部网站公布数据整理所得,http://wwwmofgovcn/。

  第二,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还有一定上升空间。相比每年递增的国企利润,国有资本收益的增加并不明显。从表1可以看出,以2010年为界,2007-2010年是按老标准征收的,每年国有资本上缴收益占总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4%、695%、508%和494%(2009年数据扣除了电信企业重组资本收益),从2008年起,这一比例反而呈现递减趋势。2011-2012年为按提升5%以后的新标准征收的,其平均征缴比例分别是833%、746%,相比2010年前略有上升,但相对于快速增长的利润而言却太低。显然,如此低的征缴比例,国企是无法履行所应承担的公共服务并最终提高全社会福利水平等社会责任的。

  第三,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已具备前期改革准备。由于政府已有13年未向国企收取资本收益,自两步"利改税"的第一步起就将税收作为国企向政府上缴的唯一资金,因此部分国企管理者将收益与税收混淆,对于既要上缴收益又要上缴税收感到困惑和抵触。但自2007年开始征收国有资本收益至今已经6年,绝大部分国企管理者已经彻底分清了税收与资本收益上缴的区别,且在2012年国家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2008-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加大了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绩效考核力度,极大地提高了国企管理者对资本收益征缴的积极性。

  五、理论模型与实证分析

  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在具体操作层面体现为政府与国企之间的一种博弈关系。政府既是国有资本所有者也是收益征缴的实施者,所以政府是博弈的一个参与方;国企作为国有资本经营的代理者和收益上缴者,理所当然成为博弈的另一个参与方,两者的博弈表现为对某一决策的谈判与协商:政府作为资本所有者要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国企作为资本经营者要实现收益最大化,确保资本保值增值。在这一协商过程中,政府既要考虑依法获得国有资本收益,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现实:国企除了担负着国家安全和国家战略等任务外,还承担了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等功能,如果上缴收益过大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重蹈计划经济时期"涸泽而渔"的覆辙。

  由于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分红政策大部分按市场化运作,已有比较完善的规定,因此这里仅对国有独资企业的资本收益征缴比例问题进行探讨。假设一般情况下,政府在年末制定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企业在来年初决定劳动力与资本投入,长期看来,政府与企业是一种完全信息动态的有限次重复博弈,而每年又是这个重复博弈的阶段博弈。因此问题便归结为寻找这个阶段博弈的均衡解。

  (一)模型的构建与变量设定

  首先,将国有资本收益征缴的基数设为国企净利润,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CobbDouglasproductionfunction)描述国企产出,模型的前提表述如下:

  1.企业总利润=企业总收入-(劳动力成本+资本成本),企业总收入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表示;

  2.企业净利润=企业总利润×(1-企业税率)。

  政府的最大化效用函数为:

  其中1,2分别代表资源型国企和一般竞争型国企;t代表阶段博弈时间;maxRt代表政府最大化效用函数;λi代表第i类国企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比例;Yti表示i类国企的总收入;rKti、wLti分别代表资本和劳动力的成本;n代表企业税率。

  而企业的最大化效用函数为:

  的资本产出弹性系数和劳动力产出弹性系数;Y*(t-1)i(1-λi)代表i类企业在前一年(t-1年)的净利润,也是对下一年的成本约束。


   论文榜(www.zglwb.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代理,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栏目列表
联系方式
推荐内容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9-6119-6312
微信号咨询:
1896119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