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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之必要性研究

时间:2014-04-09 16:34 点击:
【摘要】反向工程作为获取知识、发掘技术信息的关键路径,是企业用来掌握相关知识和获得先进技术秘密的重要方式。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反向工程豁免是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存在的。但是这样会不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构成威胁,是我们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摘要】反向工程作为获取知识、发掘技术信息的关键路径,是企业用来掌握相关知识和获得先进技术秘密的重要方式。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反向工程豁免是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存在的。但是这样会不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构成威胁,是我们要讨论的主要问题。首先笔者将理清方向工程的内涵,在此基础之上,讨论商业秘密保护,最后解决方向工程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平衡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反向工程

  一、反向工程的内涵界定

  反向工程,最早出现在美国的制造业领域,在学理上通常是指从外部获得蕴含企业所需技术的产品,运用内部的技术力量对产品进行解剖分析,破译并获取企业所需的技术秘密和知识。①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关于方向工程定义②的规定,它主要强调,方向工程是对从公开渠道所获得的物品,进行物理上的拆分或者计算、研究从而获得物品的相关数据、技术信息等。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商业秘密权人一方面想极力的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想打破商业秘密垄断的商家们,也在不停的努力钻研,进行着反向工程的研究。如今,反向工程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快速获取新技术信息的手段,倍受国家、企业的重视。根据产品对象的不同可以大致将其区分为硬件反向工程与软件反向工程。但其本质都是通过对现有产品的研究,破解相关产品的技术秘密,最终实现对此商业秘密的利用。二、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反向工程问题(一)商业秘密保护

  从技术信息的保护措施角度看,技术创新主体通常有两条路径来保护自己的技术信息:一是以技术公开换取专有性保护,申请专利;二是对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将其作为商业秘密。创新人在选择对创新保护的形式时也往往会进行权衡:申请专利必须将技术公开,但一旦确权,所获得的保护是确定的、可预见的;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不用公开技术,但也会承担一定风险,因为权利人以自己采取措施的形式对相关技术进行保护,往往有着更多的不确定性。知识产权保护方法有很多种,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则不同于专利和著作权,前者更多地立足于个人对自我思想的控制,是完全的通过个人保护来实现权利的保护。而后者,是通过借助法律或者公权力来保障其知识产权,虽然最终都能起到保护权利的作用,但是二者的方式有明显的不同。一旦选择采用专利权等保障自己的权利的话,权利人就要公开其权利的内容,如果采用商业秘密的方法保护其智力成果的话,公众对个人的这种思想不拥有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③,即便是这种思想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那也要让步于权利人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二)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合法性问题

  在现代商业活动中,以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并且多数国家将反向工程视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例外而给予合法化。我国也采取了类似的立法原则,并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体现④。由此可见,我国也承认反向工程是对商业秘密进行限制的一种手段,因为权利人自己既然选择了不通过法律保障权利的方式,就自然要接受这种方式所面临的风险。权利人通过设置“禁止反向工程”的条款,限制其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是没有合法根据的,而且也不符合商业秘密自身社会价值的体现。(三)反向工程实施者之于商业秘密权

  反向工程实施者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商业秘密后,是否也获得了该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

  从反向工程实施者的角度来看,其在实施反向工程过程中,为获取信息付出了合理的劳动,尽管与独立研究相比,其独创性有所欠缺,但若不进行研究,社会公众是无法获取信息、无法促进信息传播进而推动社会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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