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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与交通事故关系(2)

时间:2015-12-15 09:28 点击:
2、疲劳驾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2.1疲劳驾驶对操作行为的影响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感知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反应,疲劳驾驶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驾驶

  2、疲劳驾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2.1疲劳驾驶对操作行为的影响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感知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反应,疲劳驾驶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驾驶人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使其感知、判断、操作特性下降,出现路况信息漏看,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2.2驾驶人疲劳产生的原因

  驾驶人疲劳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Beirness等调查结果表明,经历过疲劳驾驶的驾驶人一般都存在睡眠不足(每天睡眠时间不足8h)或睡眠质量差等现象,另外长时间驾驶及生理节律等也极容易造成驾驶人的疲劳,具体原因如下。

  2.2.1长时间驾驶

  一个健康的驾驶人如果一天连续行车4~8h,会出现暂时性疲劳,如果连续数天持续行车,极易造成积累性疲劳,长时间驾驶导致的疲劳驾驶使事故率明显增加。驾驶过程中,驾驶人要不断地通过感觉器官从运行环境中获取各种与交通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输入大脑经过判断后发出指令,支配手脚运动器官操作车辆,使其按照驾驶人的意志,沿一定的方向前进或停止。长时间驾驶后,驾驶人感觉器官不断接受环境信息的刺激,手脚不断地操作车辆,大脑因此产生抑制性的保护作用,出现疲劳现象。与普通驾驶人相比,营运驾驶人的驾驶时间要长得多,因此,营运驾驶人更容易产生驾驶疲劳。

  2.2.2睡眠不足或质量差

  成年人一昼夜至少应睡7~8h,睡眠不足或质量差很容易导致疲劳,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当睡眠时间低于5.5h,事故率会明显增加,此外,睡眠疾病(突发性睡眠症)容易导致高的事故率。因此,驾驶人每天应当保证7~8h的睡眠时间,且要有良好的睡眠质量。

  2.2.3生理节律

  由于人的睡眠受人体生理节律的影响,如果睡眠的时间不当或睡眠质量不高,也会引起疲劳。在凌晨和下午是一天中觉醒水平最低的时段,因此,2:00~6:00、11:00~13:00、15:00~16:00是疲劳事故高发时段,这3个时间段与正常睡眠的人想打瞌睡的时间几乎一致。人体的昼夜生理节律使我们在每天特定的生物钟时间无论是否缺乏睡眠都会受到瞌睡的侵袭,即在正常的休息时间里开车容易导致疲劳。

  2.2.4驾驶人因素

  驾驶人性别、年龄、驾龄、驾驶技能、身体条件、性格等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疲劳现象。一般来说,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因素和体力欠缺等会比男性更容易感到疲劳;年轻人因为驾驶经验不足容易感到疲劳,但身体素质好也容易消除疲劳;老年人虽然疲劳症状不明显,但消除能力弱;驾驶技术熟练者,不易产生疲劳;体弱者容易产生疲劳且不易消除。

  2.2.5其他因素

  驾驶操作过程中,道路交通条件、天气条件、车内环境等都与疲劳的产生有关。在较差的道路交通环境中,驾驶人精力长时间高度集中,操作频繁,极易产生疲劳。在路面平直、景观单调的高速公路上行车时,快速、单调、高重复度的操作使驾驶人极易产生瞌睡。闷热、持续高温的天气会使驾驶人精神疲惫,低落的情绪容易引起驾驶人头晕、缺氧现象。

  2.3疲劳驾驶预防对策

  2.3.1驾驶时间不宜过长

  长时间连续驾驶是造成疲劳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休息是让身体复原和延迟疲劳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在连续行车2~3h后,应采取一些措施来使驾驶人短暂休息一下。选择一个安全停车点停车,稍加休息,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做些伸腿弯腰的全身舒展活动;喝一些清凉饮料、茶水、咖啡及补充食物等以提神清脑;使驾驶室通风,用凉水洗脸等;在十分困倦的情况下应设法睡一会,等困倦消除后再驾车,切不可勉强行驶。

  2.3.2保证驾驶人睡眠时间

  一般情况,驾驶人应保证每天有8h的睡眠时间,如果是白天睡觉夜间行车,则睡眠时间要适当增加。

  2.3.3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由于人体的昼夜生理节律,应尽量避免夜间行车。夜间行车时驾驶人容易瞌睡,并且道路光线差,视线不清,视距受限制,有时会因对方来车的灯光而炫目,光线随车行驶频频晃动,加重视力的负荷,这些都容易引起驾驶人的疲劳,出现判断、观察事物的失误。因驾驶工作的需要确实要夜间行车时,需警惕疲劳、瞌睡现象出现,当感觉不适时,应立即停车休息,消除困倦,切勿勉强行车。深夜行车不要连续超过2次,第3日夜间行车前应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2.3.4使用疲劳预警装置

  目前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防止驾驶人疲劳或瞌睡的预警装置的研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基于各种物理传感器的疲劳驾驶检测方法成为预警系统的研究重点。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集成电路制造技术的发展,疲劳驾驶预警系统在实时性、可靠性、舒适度和集成度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现在比较成功的预警系统有心跳速度检测仪、头部位置检测仪、车道偏离报警系统、转向盘监测系统、驾驶人警示系统等。通过使用疲劳预警装置,可直接检测出驾驶人的疲劳行为,有效预防疲劳的产生,减少疲劳驾驶事故的发生。

  3、结语

  (1)疲劳驾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同年龄、驾龄的驾驶人发生疲劳驾驶交通事故情况不同。30岁以下男驾驶人、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和10年左右驾龄的驾驶人是疲劳驾驶事故的高发群体。

  (3)2:00~6:00与15:00~16:00是疲劳驾驶事故的高发时段,不同年龄驾驶人出现疲劳驾驶的高峰时间略有不同。

  (4)疲劳驾驶是高速公路事故最大起因,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远高于普通公路。

  (5)疲劳驾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长时间驾驶、睡眠不足或质量差、生理节律、驾驶人因素等,通过保证驾驶人有充足的睡眠,短暂休息,合理安排行车时间以及使用疲劳预警装置等,可以有效预防疲劳的产生,减少疲劳驾驶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舒红宇.汽车驾驶员疲劳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

  [2]任鑫峰,金治富,康慧.疲劳驾驶与年龄、驾龄的关系[J].道路交通与安全,

  [3]刘秀,王长君,何庆.疲劳驾驶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与预防[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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