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纲领”思想最早由布鲁尔在《知识和社会意象》一书中提出,是该学派的核心思想。它有四个信条,即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其主要观点是,人类知识是在一定的社会活动中建构出来的,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情境中的人们相互协商的结果。因此,处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群体、不同民族中的人,会因为这些不同的社会情景构建出不同的知识体系。“利益理论”,也称“利益分析纲领”,侧重于从宏观上对影响科学知识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进行经验分析,被视为“强纲领”的亚纲领。 爱丁堡学派是在批判默顿学派的基本观点基础上逐渐形成的社会建构思想的。默顿学派的科学观认为:科学知识是对自然、社会的真实反映,科学知识的内容由自然社会的客观性决定,是一种客观化、制度化了的知识体系,与社会因素无关。爱丁堡学派与默顿学派的科学观点截然相反,它认为“科学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在科学研究过程中,自然世界的性质是社会的建构出来的”[2]7。科学知识制造的过程中融入了科学家的认知和科学家生活的特定社会因素,是社会的建构出来的,并不是对外在世界的客观反映和真实描述,这充分体现了爱丁堡学派的社会建构论思想。 (二)巴斯学派对社会建构论的应用 20世纪80年代后期,爱丁堡学派的早期成员柯林斯(HarryM.Collins)组建了巴斯学派。柯林斯认为“强纲领”、“利益理论”思想存在一定的不足,它们只是从理论上设想和论证了知识社会学的可能性,缺乏实践性。于是柯林斯提出了“经验相对主义纲领”,从经验研究入手,推动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 “经验相对主义纲领”的研究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揭示科学知识和科学活动过程的开放性、相对性,即用经验的知识证明科学实验活动的解释不是亘古不变的,而是相对的;第二个阶段,既然实验活动的解释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那么必定会引发一场有关科学解释的无序性和无限往复性的争论,这一阶段的任务即是审查科学家如何有效地结束这一争论;第三个阶段,探究结束争论的社会机制,以及科学家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从争论中科学活动的状态可以更好地了解科学家在实验中的各种表现,更好地挖掘科学活动解释的相对性以及针对这种相对性如何更好地运用社会机制来结束无休止的争论。 柯林斯声称:“他们的经验研究证明了:比如范式的不可通约,强调社会因素在知识建构中的决定性地位,但他们比相对主义立场的贯彻带有更强的二元论特征,从而在科学表述问题上制造了一种替化,从实在论行动者(科学家)的版本的建构论转向观察者(社会学家)的版本建构论。”[3]他还认为,社会世界是真实的、有充分事实根据的东西,而自然世界则是或然性的、社会建构的东西。 (三)巴黎学派对社会建构论的应用 巴黎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拉图尔和伍尔伽,其核心思想是“实验室研究”纲领。 巴黎学派在分析科学生产的过程中很好地运用了建构主义科学观,并提出“行动中的科学”这一理论,拉图尔认为,科学知识都是在行动中形成的,而人类的行动都是社会中的行动,因此对科学知识的解释必不能缺少社会性的说明。科学活动、科学知识形成由科学工作者来决定,它们的性质是科学家集体行动的结果,我们所面对的不是纯粹的科学知识,而是这些科学知识形成过程中或强或弱的全部社会关系,因此理解科学活动、科学知识是什么,实际上是理解科学家在进行科学活动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环境因素。
拉图尔曾亲自到实验室,对科学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日常观察和亲身体验,并和科学工作者进行近距离的交流访谈,从而得出科学事实是社会建构出来的这一结论。“社会学家对科学的理解比科学家更为深刻,科学家只可以理解科学的表面现象,而社会学家却能理解科学的实质,就实际的科学争论而言,自然是不能介入的,自然不能够提供解决这些争论的根据,而只能够由科学家的社会、政治、文化传统所确定,所有这一切都是社会学家的任务。”[2]163拉图尔的关注点有:科学事实、科学知识是如何在实验室里被建构出来的?科学家又是怎样解释这种建构的?事实建构与说明建构之间有区别吗?如果有,区别是什么?其目的在于揭示科学事实作为人为的结果,是社会实践建构的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