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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柔性退出机制研究

时间:2014-08-14 14:23 点击:
摘要:针对廉租房刚性退出机制失灵的问题,首先分析了刚性退出机制失灵的原因,并根据其原因建立了以个人申报和社区评估为主的保障对象收入二元评估机制;然后根据所得到的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收入和社区评估收入,利用模糊隶属度函数将二者的刚性退出边界进行

  摘要:针对廉租房刚性退出机制失灵的问题,首先分析了刚性退出机制失灵的原因,并根据其原因建立了以个人申报和社区评估为主的保障对象收入二元评估机制;然后根据所得到的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收入和社区评估收入,利用模糊隶属度函数将二者的刚性退出边界进行模糊化,实现了对保障对象的柔性划分,并针对划分结果设计了相应的退出效率柔性提升机制;最后通过仿真案例验证了柔性退出机制可行。?

  关键词:廉租房;柔性;退出机制;评估机制?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055X(2014)02-0000-00

  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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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我国实施廉租房制度以来,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人群解决了住房问题[1]?,但是“骗租”、“转租”、“拒退”等现象也随之增多,导致廉租房退出效率低下。为提升廉租房退出效率,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廉租房退出机制,目前关于廉租房退出机制的研究主要在刚性框架下进行,但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加强刚性论。这部分学者认为,提高廉租房退出效率应该加大违约者的惩罚力度。如彭晶[2]?(2011)认为应该通过法律加强对违约者的惩罚,曹小琳等[3]?(2012)认为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应该多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可以通过立法规范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严厉的惩罚退出机制,提高投机成本。另一种是刚中带柔论。这部分学者认为提升廉租房退出效率,不但要加强惩罚的刚性,还要完善退出后保障机制的柔性。如巴曙松[4]?(2012)等主张建立奖惩兼备的退出机制,对于主动退出的要加大奖励,对于“瞒报”或“拒退”的要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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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加强刚性”还是“刚中带柔”都是首先假设政府能够对廉租房保障对象的收入进行有效监管,然后政府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将保障对象刚性划分为“退”与“不退”两部分,对该退而“不退”的加大惩罚,对不该退而“退出”的加大保障力度[9]?。然而现实中的廉租房保障对象多为无固定工作的低收入人群,收入具有多元化、隐性化的特点,政府很难有效监管保障对象的收入[10]?。因此政府对廉租房保障对象“退”与“不退”的划分不能简单的以“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应根据所掌握的保障对象收入对保障对象进行柔性划分,并“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地制定救助、补偿、保障和惩罚机制激励他们退出。本文认为在柔性框架下使退出机制保持一定的刚性更有利于退出效率的提升,也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未来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的研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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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廉租房刚性退出机制失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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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刚性框架下的廉租房退出机制研究都是建立在如下命题成立的基础之上:?

  命题:政府能够有效监管保障对象的收入。?

  该命题也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保障对象的真实收入?I′?与政府监管得到的保障对象收入?I?接近或相等,即I′-I→0?。?

  假设上述命题成立,即?I′-I→0?的情况下,在刚性退出机制下可以达到提升退出效率的目的,因为保障对象的真实收入政府能够进行有效监管,保障对象不具备和政府博弈的条件。但是假设上述命题不成立,即在加大惩罚的情况下,保障对象的真实收入?I′?与政府监管得到的保障对象收入?I?的差距仍然很大或明显不相等,就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当?I′(2)当?I′>I?时,即保障对象的真实收入?I′?被“低”估。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对象的真实收入?I′?超过政府制定的退出标准,如果政府没有要求其“退出”,一方面影响廉租房退出效率,不能做到“应退尽退”,另一方面会出现“骗租”、“转租”现象,从而造成政府管理缺失的社会定位,同时大量“骗租”、“转租”现象的出现也会影响到其他保障对象对退出机制公平性的认可,进而会在其他保障对象中出现“瞒报”、“拒退”的现象,产生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廉租房退出机制失灵。?

  通过以上分析,政府在不能有效监管保障对象收入的情况下,对保障对象进行刚性划分是导致现有退出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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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廉租房保障对象收入?

  评估机制的构建

  如何对保障对象的收入进行有效监管,本文认为在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的情况下,政府对保障对象的收入监管完全依靠个人申报并不可行,通过社区评估虽然能从生活、消费等方面反映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但是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为全面、有效的评估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政府可以建立以个人申报和社区评估为主的二元评估机制,但是要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来保证个人申报的收入信息和社区的评估信息可靠。由于政府和保障对象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保障对象为追求个人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瞒报自己的真实收入情况,从而导致个人申报的收入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可靠性。为提高个人申报收入信息的可靠性,政府既要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惩罚那些因为“瞒报”而没有退出的保障对象,又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保障那些因为“实报”而退出的保障对象,这样就可以把保障对象申报收入信息的不靠性压缩到最小,图1为个人收入申报机制。?

  本文认为在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的情况下,政府对保障对象的收入监管完全依靠个人申报并不可行,通过社区评估虽然能从生活、消费等方面反映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但是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为全面、有效的评估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政府可以建立以个人申报和社区评估为主的二元评估机制,但是要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来保证个人申报的收入信息和社区的评估信息可靠。由于,政府和保障对象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保障对象为追求个人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瞒报自己的真实收入情况,从而导致个人申报的收入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可靠性。为提高个人申报收入信息的可靠性,政府既要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惩罚那些因为“瞒报”而没有退出的保障对象,又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保障那些因为“实报”而退出的保障对象,这样就可以把保障对象申报收入信息的不靠性压缩到最小。图1为个人收入申报机制。?

  图1个人收入申报机制

  廉租房保障对象所在的社区由于经常与保障对象接触,可以从生活、消费的角度对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进行评估,但是需要政府和社区之间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来保证社区能够对保障对象的收入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社区可以同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社区中的其他保障对象、独立的志愿者等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组成社区评估委员会,由社区评估委员会按照政府的要求收集信息,最后社区评估委员会进行民主讨论给出评估值。图2为社区评估机制。

  图2社区评估机制

  政府既是廉租房的管理者又是保障对象是否退出的最终决定者,因此政府的行为需要接受社会监督。另外,保障对象也需要接受社会的监督,防止“瞒报”、“骗租”、“转租”等行为的发生。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如图3所示的廉租房保障对象收入评估机制,在该评估机制中所有参与主体都设计了相应的制约机制,以保证收入评估的可靠性。?

  图3保障对象收入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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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廉租房保障对象柔性划分模型

  根据图3所示的保障对象收入二元评估机制,本文构建了如下保障对象收入二元评估模型,为便于说明,该模型的数学描述如下:?

  设?d?i|i=1,2,…,m为?m?个需要评估是否退出的保障对象,?a??i(i=1,2,…,m)?为保障对象?d?i(i=1,2,…,m)?申报的个人收入;?xj|j=1,2,…,n为社区评估指标集,wj(j=1,2,…,n)?为指标?x?j(j=1,2,…,n)?的权重,且?0≤w?j≤1?,?∑?n??j=1?w?j=1?;?b???ij??为保障对象?d?i(i=1,2,…,m)?关于指标?x?j(j=1,2,…,n)?的评估值,该评估值由社区评估委员会民主讨论,打分确定,且?0≤b???ij?≤1?。?

  为便于比较,需要将保障对象?d?i(i=1,2,…,m)?申报的收入?a??i(i=1,2,…,m)?进行如下规范化处理:

  ??I(i)??1=a?i??max?a?i?1≤i≤m,i=1,2,…,m??

  对于社区评估委员会对保障对象的评估值?b???ij?(i=1,2,…,m,j=1,2,…,n)?需要消除指标不同物理量纲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因此要对效益型和成本型评估指标值进行规范化处理,具体规范化公式如下[16]?:?

  1)效益型指标

  2)成本型指标

  社区评估委员会对保障对象?d?i(i=1,2,…,m)?的综合评估值可以表示为

  设个人申报收入?I??1?的退出边界为?t?1?,社区收入评估值?I?2?的退出边界为?t?2,则在二维平面上对保障对象进行刚性划分,如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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