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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著作权保护刍议(2)

时间:2014-01-24 09:13 点击:
(二)采用最新网络技术 当前P2P技术的应用使得网络著作非授权传播、共享比较泛滥,这样就对著作权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为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P2P技术的管理和完善,可以和P2P系统合作开发用户注册管理程序,经

  (二)采用最新网络技术
  当前P2P技术的应用使得网络著作非授权传播、共享比较泛滥,这样就对著作权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为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P2P技术的管理和完善,可以和P2P系统合作开发用户注册管理程序,经过授权的组织对其进行管理,这样对于P2P技术侵权问题的解决有很大的帮助。用户在下载的时候,会从注册帐号扣取一定的版税,这样就能使用户获得合理使用权,虽然支付的版税可能不是很多,但是互联网用户数量巨大,也使得权利人的获酬权得到了很好地保护。
  (三)加强法律的保护
  在网络传播著作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然而网络环境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对网络传播著作权进行保护,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更加详细地规定:其一,民法通则、著作证券法应该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犯行为制定更加详细的解决方案和途径,这样才能使其得到更好地保护。其二,落实侵权行为的管辖权,侵权行为地、行为人住所地的法院应该成为网络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机构,加强相关案件的解决效率和惩治力度。
  (四)集中管理网络著作权
  集体组织可以经过授权对相关的作品进行管理,目前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很多,不但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还有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这使得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作品的传播、文化的交流都得到很好地保障。经过权利人的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集中行使,成为交易中介,通过相应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将权利交由集体组织代理。收取著作权使用费。集体组织对作品的使用有监督的责任,对涉及著作权的诉讼、仲裁等,其往往会参与其中,而不需要权利人亲自去解决,这样就给了权利人更多的自主性。
  四、总结
  为了更好地改善当前的网络传播著作权的侵犯状况,需要加强对网络著作权的研究。本文主要对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的内涵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常见到网络著作权侵犯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网络传播著作权的保护措施,希望使网络著作权得到合理的使用,促进信息的传播。
  参考文献:
  [1]陈璞.网络传播的著作权问题探析——以百度文库侵权事件为例[J].新闻前哨,2011(06).
  [2]张强,金涛,曲哲,葛俊忠.网络传播中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使用论析[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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