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规划依据 出台法律法规等指导性文件。为了适应“智慧城市”背景下的城市需求, 论文答辩必须修订并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包括规范/导则、技术法规等),从而为城市规划的科学编制和实施提供法律法规保障。截至2012年2月,我国提出要建设智慧城市的城市有154个,预计投资规模达1.1万亿元,可见各地城市规划面临着巨大的调整需求与挑战。因此或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引领性的关于智慧城市规划的相关政策法规。 2.3 规划重点 首先根据城市“智慧”发展的理念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反映理念目标的科学指标体系; 其次要将定量指标转化为相应的空间布局形式;最后将多元目标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单元。 下面从城市系统规划、城市整体布局、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市生活环境规划这5个方面具体分析规划重点。 (1)城市系统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支撑要素和约束(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性能)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收集、分析、核算数据与建模来合理使用资源、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满足防灾需求,以科学划分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的范围。 (2)智慧的城市布局。评估城市地形、气候相关的地理水文数据,协调生态系统、城市规划和建设需求、土地使用特征和工程适宜性的需求,为城市建设和功能区域的土地选择提供科学的基础,形成统一的协调的有机整体。 (3)智能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智慧城市对交通布局和主要基础设施布局提出更高的 需求,对道路网络和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布局和建设,通过对基础设施的智慧建设,能够减少资源浪费。 (4)智能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新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将推动分散的数据集中到综合平 台,创建一个专注于管理系统与数据的统一过程,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限制。 2.4 规划方法 促进城乡规划方法与工具的开发与集成。“智慧城市”实现系统化、结构化、智能化整合数据,通过数据建模等手段,实现数据的定量化、模型化、可视化分析,进而形成规划布局的优化方案。相应的城市规划需要做定量分析、空间模拟和工程设计,开发、集成大量的技术模型,意味着城市规划需要加快相关专业技术的开发与集成。 这对规划编制队伍的组成结构多元化、跨学科提出新的挑战。 “生态-技术”的规划为快速增长的城市空间产生的多种可持续与修复的根本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应对措施。目前,城市规划人员、空间规划和居住设计专 家可能使用的生态-技术有4种,见表1。 表1 种类 组成或用途 环境技术 包含一系列与能源、水、垃圾相关的技术 信息技术 包括一系列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环境检测技术 地理信息技术 提供在相关数据库中以列表形式存储、传输、操作、管理、可视化、更新、询问、报告地理相关数据,与城市信息系统协作以促进土地使用分析、制定环境规划准备、生态区监控等,并保证能在网络中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