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对于林分处于成熟状态,林木生长良好,密度合理,没有严重病虫害的林分,进行封护,对郁闭度低于0.4的林分进行林冠下补植,并进行封育。 对于处在近熟的林分,规划抚育,避免达到成熟时,贬值资源无法得到利用,浪费资源。
2.1.4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要求,对重点公益林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建立健全管护经营责任制,采取职工个人管护、职工联合管护、站段管护形式,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2.2.1将森林的多种价值观和多功能观相结合。随着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实施,我国林业正经历着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也表明我国的森林经营要从以木材为基础的经营,转向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经营。低估森林的价值,特别是木材之外的价值,是制约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关键因素之一。 2.2.2对于划定的一般公益林禁止主伐,采取更新性择伐,渐伐与抚育、改造、补植、封护作业方式,积极有效地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的防护效能: 2.2.3在管护方式上采取以职工个人、职工联合、工段管护的模式,并充分利用林冠下的资源,实现管护和利用相统一。 2.3商品林的经营措施 对于划定的商品林,林分相对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在Ⅰ、Ⅱ地位级以内的,根据培育目标采取集约经营的手段,缩短培育周期,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2.3.1合理调整森林结构,力求获得较高效益。 2.3.2利用退耕还林、商品林建设资金,大力建设商品林 (营造速生丰产林、果材兼用林),加速中幼龄林的抚育,尽早提供大量优质的商品材。 2.3.3在保存率较好的红松幼龄林中,可采取适度抚育,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人工整枝.定向培育,使其成为红松果材兼用林。 2.3.4对于已达到工艺成熟的人工落叶松(并且更新条件好),有计划的进行经营采伐利用。 对于以上三种类型要加强森林培育和森林保护,定期进行森林资源监测,搞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的防治,杜绝樵采、放牧,乱砍盗伐等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