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唯物支撑:发展与创新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一个观照时代精神的科学命题。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来看,科学技术已经、正在或将继续发挥其应有作用。要转型经济,科技进步创新是实实在在的支撑。 发展与创新科学技术,首先是科技健康氛围的营造。全社会坚守唯物科学观,鼓励自由创新观,发扬人道技术观。其次,应加大投入与创新自主。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集聚创新要素,实现科技理论向生产力现实的转化。政府要加大政策投入,客观调查分析,制定益于自主创新的金融财政政策;其三是科技创新进步的平台构建。加快建设有益于科技创新进步之市场环境、政策体系与激励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3.主旨:保障与改善民生之本。所谓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与改善民生是出发点,更是落脚点。 从根本上讲,坚实的经济是民生之源流所在。民生改善与保障的物质基础在于经济发展。首先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实力及增加财富,是题中之义;然而,经济活动本身并不是目的,其追求的终极意义在于国计民生。故而,我们应该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合理统筹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促就业重保障为民生之本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始终。 4.着力之点: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现代工业经济的泛滥,让我们陷入了空前的生态危机之中。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日益成为现时经济发展的瓶颈,危及到中华民族的切身生存。建设生态文明被提上日程,已然成为经济转型的着力质点。 从技术层面讲,我们要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开发新型能源;我们要深入贯彻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广低碳技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从社会层面讲,我们要形成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培养生态意识;完善政策法律,使其纳入法治范畴;加快体制与机制构造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强劲动力:改革攻坚与扩大开放。社会基本矛盾客观存在,改革以一种量变的姿态解放发展着生产力,各领域之全面改革务必推进。世界日益一体化,“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3],国家开放成了客观必然。 改革应严谨且全面,坚定推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改革要高屋建瓴,实现总体设计和顶层规划。改革应明晰主次,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深化要素市场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开放应拓展格局,东西协同;开放要由低端向高端,转变外贸颓势,开放应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创造新情势下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的新优势。 (三)经济转型之法律保证 经济转型过程,自然呼唤法的强力保证。立法应敏锐及时,使政策转化为法律富于时效;立法应重点突出,准确锚定经济转型中的主要问题;立法应科学民主,在科学把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客观规律的同时,民主集中有效平衡利益关系于方方面面,增强立法的质量;明确法规清理,及时修正与废除不符合经济转型要求的相关规定;深入备案审查之强化,坚决纠改违反法律规定、不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致力于国家政令通畅与法制统一之维护;至于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争议与社会矛盾,应运用法的手段加以解决。在行政纠纷化解中,行政复议的作用可充分发挥,切实于社会稳定的维护。 经济转型任重而道远。在纷繁复杂的内外环境中,其愈发显出艰难。为此,我们理应树立坚实信心,从容以面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