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最终形成
教务处围绕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设置、通识课程设置、实践课程设置、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等内容,再次向实务部门发放问卷逾万份,并同步召开督导专家座谈会、教学副院长与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实务部门研讨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小组研讨会,对新制定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多次修订。然后经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咨询组三次会审,才形成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教学委员会完成首次审议,会议原则同意草案内容,并建议进一步向各学科教师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法学专业起草小组根据教学委员会委员的建议,对草案的个别内容修改后,法学专业专家咨询组召开第四次论证会,对收集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讨论和评议后,最终形成了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并经过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以及校长办公会通过。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最终修订完善,既是我校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经验总结,也是我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重要成果。
三、西南政法大学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人才规格及职业定向
人才培养规格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标准,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是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形成的基本依据。人才培养规格主要决定于社会需求、区域经济特点、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定位、教育对象的品质等内容。我校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职业人品格素养、法律职业人逻辑思维、法律职业人话语体系的高级法律人才。职业定向于司法机关,同时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立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职业。
(二)学分和课时量
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中将每个学分的课时标准统一为16学时(体育课除外),总学分设定为160分;与学校原有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比,减少了总课时量,使课堂教学量与课外学习时间保持合理比例;1-3学年度各学期的每周教学课时数保持在20学时以内,解决以往法学专业方案用3年时间学4年才能完成的课程问题。通过缩减课堂教学时数,为学生课外学习留下了更多空间,使学生能完成相应的课外阅读以及课外作业,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习惯,并在其过程中学会学习。
(三)课程结构
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按“职业素养”、“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三大板块设置课程。“职业素养”板块分为通识必修课、通识限定选修课和通识任意选修课,通识任意选修课以人文艺术、自然科学、法学思维训练、法律技能训练类课程为主。主要培养学生的人文底蕴以及人文情怀,形成学生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知识结构”板块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以法学教指委公布的核心课为准,任意选修课向各法学院开放,由各法学院(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应用法学院等6个法学院)提出课程论证方案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属各法学院的特色课程,学校鼓励各法学院跨学科、跨学院整合师资开设优质任选课。“职业能力板块”主要是通过审判进校园、校园庭审直播、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项目将实践活动课程化、学分化,促进学生实践能力提升。
四、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一)以我校法学实验班为依托,先行先试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实的经验可寻,面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学校本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理念,既要突出卓越法律教育培养计划的“卓越”性,又要本着对学生前途、命运负责的态度,大胆设想,谨慎实施。学校确立了以我校原有实验班建设为先导,先行先试,集中全校优势资源确保实验班学生教学质量的思路,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树立一个标杆,从起点上解决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重在“卓越”的问题。实际上,我校创建的法学实验班,其目的也是为了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质量精神的结果,与国家卓越计划的实施不谋而合。实验班的学生来自全校本科大一新生,通过写作能力和英语水平测试、外加专业性向能力测试,择优选拔组建而成。学校在获得国家级三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格后,立即确定了将学校原有的实验班,作为我校“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基础。通过总结学校法学实验班2011级、2012级有关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创新、提高实验班教师队伍课堂教学能力、落实本科学生导师制,以及教学教务部门的科学管理等经验,将其带入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中。我校创办于2011年的法学实验班,既是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建设的延续,又是其经验的总结与运用。
(二)持续跟踪实验班学生的学习进程,及时总结经验
1.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
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教育部门培养理念,也符合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思想。实验班学风、班风良好,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优良。以2011级法学实验班为例,全班必修课期末考试平均成绩保持在80分以上,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为100%,六级通过率为95%,其中不少同学能够用法语、德语、日语等小语种进行交流,出国交流人数明显多于同专业其他班级,有近30人先后出国进行交流学习。在已经结束的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中,2011级法学实验班共有24名同学被国内一流大学的法学院系录取。
2.专注学生培养综合能力培养
与以往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同,法学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中加入了社会学、哲学、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思维训练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社会公共意识。在课堂讲授外,法学实验班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本科导师的指导下设计发行了班级刊物《毓秀法论》,将班级优秀文章予以全班共享,互相学习,形成了比学赶帮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通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双向互动,法学实验班的学生课堂上发言积极,回答问题思路清晰、表达清楚,与普通班学生比较,思考的深度与广度均有明显优势。课后自主学习能力强,能够及时高质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3.重视学生的写作能力与科研能力培养
写作能力是法科学生的基本功,我校在办学之初,就总结了法学人才培养上的三种能力,“刀把子、笔杆子、嘴巴子”,即政治上清醒,方向正确,能说、能辩、会写。在2007年的本科教学评估中将其总结为“务实教育与论辩文化”两大办学特色。该特点在我们制定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也得到了校友们的充分肯定,认为法科学生除思维能力、法治理念外,最重要的实务能力还是“刀把子、笔杆子、嘴巴子”。通过本科导师制、校园论辩活动、律师论坛、校园庭审观摩后的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模拟写作,大大提高了法学实验班学生的写作能力与表达能力、论辩能力。以2011级实验班为例,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课题参与人数达41人,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过高问题研究》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家级立项,《论法定继承范围及顺序的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制》等科研课题获省级立项,《地方法治指数与绩效测评研究》等科研课题获校级立项,科研能力平均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同专业学生。
4.集中实习,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集中实习是我校培养务实型人才的重要环节,从2011级开始,学校鼓励学院重新建立法学学生集中实习的制度。以2011级法学实验班为例,不仅全体学生都安排在我校国家级教学实践基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以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三个月的专业实习,而且还集中在广西百色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社会法治调研与教育活动。经过实习和社会法治调研,法学实验班学生对实务部门的工作以及当事人心理、当前司法现状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理解,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以真实案件为蓝本小试了法律文书写作、法治宣传、当事人心理安慰等工作。这些都是我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希望学生具有的核心职业能力。
(三)建设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强化“双千计划”
教师是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实施主体,为了落实我校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学校以“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为目标。通过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可将法律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及时转化为法律人才培养主体,将法律人才需求及时、直接地融入法律人才培养过程。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就是以学校为核心,司法实践部门、国内外相关高校及其他学术主体共同参与的,相互具有内在逻辑联系、能各自发挥优势特点、高度融合、长期稳定、信息反馈与沟通及时的法律人才培养统一体。为此,我校早已实施了“走出去、请进来”策略,主动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执业者以及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进校为学生讲学、为教师开展相关实务培训。学校将实务部门人员纳入学校教学主体范畴,统一管理、考核,同时也赋予所聘实务部门教师开设课程时段、地点等方面的自主权。通过构建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实现了法学院校与司法实务部门无缝对接,创新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提升了学校法学专业教师的整体实力,确保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学校结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需要,已完成了首批“双千计划”挂职人员的对接。来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实务专家,分别担任我校部分法学院的副院长,为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出谋划策。实际上,从2007年开始学校就出台了《西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暂行办法》,鼓励法学专业年青教师到基层司法部门挂职学习,到现在已派出挂职教师70多位,保证了我校教师的司法实务能力。此外,我校为了满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不仅加大了学校与司法实务部门互派人员挂职的力度,还制定了建设标准化实习基地和推进“千县实习基地”的相关政策。
五、落实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课堂教学方法改革是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
高等教育无论如何改,以师生互动为核心的课堂教学都处于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因此,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方法改革成为了我校近三年本科教学的主题。学校以部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试点,结合国家和重庆市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有的探索翻转式课堂教学方法的运用、有的实施小班教学方法的创新,传统的集体备课制度、助教制度、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又重新回到了课堂教学上。这些教学方法虽然增加了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但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如何调动所有课程教师投入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还是一个难题。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国际化程度严重不足
在大国崛起的背后,我国的国际交流日益频繁。从法学学科的特点来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国际化,不仅仅是涉外型人才的需要,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也应当具有国际视野与相关经历。虽然学校一直努力在推动学生对外交流的项目,学生也踊跃参与,今年还开启了与国外合作办学的模式。但是这些项目能够覆盖的学生数量很少,因为成绩优秀、家庭条件较差的同学面对高昂的生活费用,却往往选择放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学校将力争通过社会捐赠以及其他资金渠道,能够资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出国交流、学习、实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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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宪义,张文显.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3.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ultivating Application
oriented and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Talents:
A Case Study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JIANG Houqiang, ZHANG Xiaoming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Abstract:Personnel cultivating program is the top-level design for universities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 of personal cultivation and specification of education quality. It is also the guideline by which a university organizes and supervises its teaching procedures, playing a key role in guaranteeing the quality of personnel cultivation. Boasting three foundations for outstanding legal talents cultivation granted by Chinese ministry of educ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as accumulated experience on designing personnel cultivating program for cultivating application-oriented and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talents. The main measures are: designing the program in a market-oriented approach, highlighting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of our university, carrying out exploratory first and then gradually spreading out the program, and finally amending the weakness and effectively strengthen the advantages.
Key Words: outstanding legal talents; personnel cultivating program; education;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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