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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的实践研究

时间:2013-08-25 15:12 点击: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近年来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加大,下面谈几点关于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
  内乡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耕地70万亩,全县辖16个乡镇,289个行政村,总人口70万人。先后被确定为产粮大县、优质烟叶基地县、科技先进县、“生态农业示范区”、“绿色产业示范区”,2011年纳入秦巴山区特困片区县,是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核心地区的四个县之一。近年来,全县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持了南阳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兴水杯”十四连冠,2008年开始,又连续四年荣获省“红旗渠精神杯”。
  2011年8月,内乡县通过竞争立项,成功纳入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属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
  2011年11月2日,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对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1年度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批复;2012年9月19日,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2〕35号),对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2年度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批复。
  一、项目建设内容
  2011年度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竣工,工程完成总投资3338.43万元,涉及余关乡的石庙凹、朱沟、孙沟、东孙沟、东王庄、麦山、余关7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干管、三支、四支延伸,新建五支、干五一斗、干五二斗、干六斗、干七斗、干八斗、干九斗、干十斗、干十一斗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7万亩。2012年度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涉及王店镇显圣庙、薛河、马堂、石桥、均张、宋沟、周营、王店8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打磨岗灌区六斗三农、七斗一农、一支管、二支管、三支管、四支管、五支管末级工程配套。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为确保工程项目规范、高效、优质实施,内乡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建管局,实行项目终身负责制。建管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明确建管局各科室人员和职责的通知》、《关于明确绩效考评各科室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施工流程及工程验收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及质量评定办法。在项目实施的关键时间段,实行一天一检查,三天一通报,有效加快了施工进度。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水利报》、《河南科技报》、《河南日报》、《南阳日报》、《中国水利网》报道。在省水利厅组织的督查中,被评为“好的县”。
  (二)严格“四制”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积极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工程所在地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项目法人制
  2011年11月5日,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内政办[2011]68号文件,成立了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
  2、招标投标制
  2011、2012年度工程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按照《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豫水建[2011]20号)文件,随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了工程招标公告,并按时开标。
  3、建设监理制
  择优确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和水利行业的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期、安全、进度、资金进行控制,从而保证了该项目的顺利进行。
  4、合同管理制
  本项目始终坚持合同管理制,先后签订施工、材料、设计、监理等合同20多份,规范了参建各方的经济行为,杜绝了合同争议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形成了科学、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1、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关键部位检查验收。
  2、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立现场监理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所有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3、设计单位建立了设计代表服务体系,负责技术交底,检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随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4、质检单位成立了质量监督小组,对参建各方及工程质量实行现场监督。
  5、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将责任逐级落实到部门、班组、工序。
  2011年度工程已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的竣工验收暨绩效考评。
  (四)严格资金管理
  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制订了《内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运行体系,对项目各级资金捆绑使用,在县财政局进行县级报账,由农财股建立基本建设科目专账,做到事前有预算,拨付有依据,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在财务管理方面,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的监管职能,完善机制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了三点:一是“规范四个管理”,即:规范工程合同管理、规范项目签证管理、规范资料报审管理和规范急办工程管理;二是“建立三个机制”即:建立资金审批机制;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三是“强力整合涉农资金”,围绕小农水重点县项目,2011年度重点整合了农综开发、土地整理、一事一议、烟水配套、村村通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8大类项目,解决了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电网建设、道路绿化及其相邻区域内的中低产田改造和水利设施建设等问题,提高了项目区域整体建设的成效,彰显了项目整合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五)注重建后管理
  工程运行管理采取专业管理机构和群众管护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打磨岗灌区管理处。打磨岗灌区管理处为专业管护机构,作为管护主体对工程运行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在灌区内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做为群众管护专业组织,负责管道及管道上建筑物的运行管护维修,实现用水户“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觉交费”。一是严把标准建协会。目前,已成立32个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2000余个。二是两级核算建好帐。灌区内支管、斗管的闸阀房全部安装水表,一月一抄表,一月一公布。水费征收上,灌区管理局对协会按水表用水量和收费标准核算水费,协会再将水费按灌溉亩次均摊到用水农户,核算出每户应交水费。亩次灌溉水费平均为16—18元。三是建章立制保运行。处先后出台了《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用水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会员公约》等规章制度,明确灌区管理局负责闸阀房以上的干支管道管护维修、水量分配调度、协会间用水矛盾协调;用水者协会负责闸阀房以下农管等末级管网管护维修,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保证田间工程完好。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市、县配套资金困难,或者到位较晚,影响工程正常进展。二是项目资金整合困难。整合资金与上报计划有出入。
  几点建议:一是调整重点县类别。应根据当地地形、地貌、灌溉形式,因地制宜选择申报小农水重点县类型(一般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二是调整市、县级配套资金。建议下调或取消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特别是贫困县的配套资金。三是调整独立费用标准。目前规定按中央、省投资金额的1%提取,不能保证方案编制费、评审费、监理费、管理费等支出,建议适当予以提高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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