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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13-12-06 15:18 点击: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所以农村养老服务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重要难题。随着农村经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我省的农村养老服务也由传统的单一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向多种养老模式转变,它对维护我省的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农村养老服务
  0引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探讨了"改善民生"的问题,论述了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报告明确指出,农村养老服务系统的开发和建立,要基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把改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提高生活水平作为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这表明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改善民生,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比例高、规模大的农村,民生问题更亟待关注和改善。迄今为止,山东省老年人口已占总农村人口的16%。十二五期间我国老龄化人口将出现增长高峰,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从1.78亿增长到2.21亿,占总人口的16%。预计到2015年山东省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1923万,占总人口的19.7%。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将达1000万人,80岁以上老人达到308万人。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许多老年人面临困难和问题,如生活条件差,健康状况不佳,不能自理,缺少资金等。自1991以来,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国家扶持的模式",山东省已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通过不断的实践、多年的努力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到2010年底,1065万农民加入了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00万人领取了养老金。去年年底,山东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51个县,覆盖率为36%。然而新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成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
  1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得许多农村年轻人要在城市和城镇找工作,以谋求更多的发展机遇,摆脱单一的农耕生活;因此农村"空巢老人"的数目大大增加。这些老人独自留在家中,生活艰难。
  1.1来自精神和生活的压力
  老年人和他们的孩子住在一起会担心年轻一代抱怨他们失能。有些甚至会遭受孩子的冷遇;更有甚者,有些老年人会受到孩子身体和精神的虐待。为了生存,他们不仅要耕地还要做家务。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当年轻的父母外出在城镇和城市里工作时,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他们年老的父母身上,他们要负责种田,做家务和抚养自己的孙辈。孙辈的安全、教育问题也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这些"空巢老人"。每年大量留守儿童的失踪、失学、死亡等情况,也是农村老人面临的问题并给他们造成了重大的精神压力。
  1.2无法生活自理
  有些年迈的独居老人没有能力照顾自己。他们的孩子结婚后,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特别是在农村,老年人会与年轻夫妇分家过日子。在分家早期,父母还比较年轻,还有能力做各种工作,生活上可以自给自足。但一旦到了晚年,他们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疾病缠身,没有工作,甚至缺少食物,没有钱购买日常用品,没有钱看病。同时,如果他们的年轻一代都不富裕,不能为老年人提供足够的支持,那么这些老人的生活就会更加悲惨。应该说,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堪忧。部分农村老人无法自理,无法自主生存,这是国家政府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3很多年轻人不尽赡养义务
  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但是在农村,政策却得不到完全彻底地贯彻执行,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在农村,一对夫妻有几个孩子的现象并不罕见。年轻时,夫妻竭尽全力抚养孩子,希望孩子在长大成家后赡养自己,但是当孩子们长大成家立业后,他们中的很多人会推卸责任和义务,不愿意尽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孩子越多,推诿越多,孩子之间互相攀比,互相推卸责任。"推卸责任"已成为广大农村的一个不雅现象,这对于老年人的生活,无疑是雪上加霜。
  1.4对老年人的侵权问题
  针对老年人的侵权行为越来越严重。由于部分青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老年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从而使得对老年人的侵权问题日趋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经济侵权行为(老年人不能得到来自他们的家庭或社会的援助),婚姻侵权(孩子不同意他们的再婚),财产侵权(孩子随意占据父母的房屋和土地),精神侵权(老年人没有孩子的陪伴或精神文化,他们会倍感孤独)。
  2应采取的措施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并且提出"在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服务方面要不断地取得成效和进步";所有这些都明确积极地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为了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医疗、精神文化生活、空巢家庭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提出如下看法:
  2.1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
  应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基于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理念,结合山东省农村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和生活条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深入了解人口老龄化在山东省农村的发展趋势,特别重视农村老年群体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2.2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应逐步完善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保护系统。统计显示,目前许多农村老人仍没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因此他们无法得到社会养老保险的支持。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范围非常广泛,山东省更应不遗余力地解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健"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确保解决农村老人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安度晚年。
  2.3加强老龄工作的宣传
  应加强老龄工作的宣传,树立"尊老、爱老"的社会风气。老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应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众支持的老龄工作方针",首先要在整个山东省大力宣传老龄工作,例如,我们应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老人并为他们提供服务,在山东省的每一个角落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其次,我们要认真总结老龄事业发展的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尊老、爱老的事迹,使每位老年人都得到爱护和尊重,得到社会的关心。第三,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专栏为老人的生活服务,给他们提供精神食粮。
  2.4建立老龄工作机构
  建立老龄工作机构意味着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首先,每一个市、县和镇都应该建立自己的老龄工作委员会或机构,要有人员、资金和办公室,以确保老龄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为了确保基层老龄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还应在每一个乡村建立最基层的组织,由村长牵头,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应高度关注农村老人的民生问题。。我们应该确保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困难,提高他们的待遇和生活水平。
  2.5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信息服务平台
  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村基层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提高他们的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不断满足农村老人的多种需求。
  随着农村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应完善高龄、失能、独居的空巢老人的信息平台,将他们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家庭情况、子女联系方式、希望得到的服务等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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