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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现状与发展目标思考(下篇)

时间:2015-10-29 09:19 点击:
(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和商用化服务成绩斐然 为落实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加快改革的精神,专利代理机构设立行政审批后置,201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修改公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取消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要求,取消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实行专利代理机构年度
  (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和商用化服务成绩斐然
  为落实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加快改革的精神,专利代理机构设立行政审批后置,201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修改公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取消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要求,取消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实行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立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目录和严重违法名单。截至2015年5月,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共计1,141家,执业专利代理人共计11,462人。
  (四)培育形成了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品牌化发展是服务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为树立标杆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和2014年遴选两批共97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指引》。探索"政府培育、社会评鉴"新模式,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和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社作为社会第三方联合评鉴,46家培育单位被授予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
  从培育成效看,品牌机构为行业树立了标杆典型,扩大了服务地域,拓展了业务领域,创新了服务产品与服务模式,提高了自身收益,并且为服务客户产生高附加值的效益。46家品牌机构与培育前相比,专业人员数量平均增长66%,客户数量平均增长120%,服务合同总额平均增长122%,营业收人平均增长136%,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长率。国家知识产权局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培育形成百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基于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的实际,结合我国经济带建设发展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组织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牵手京津冀、陕西和贵州发展行动,实现优质服务资源对接企业、园区需求,消除最后一公里,推动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在牵手行动实施过程中,品牌机构为当地企业、服务机构宣讲服务模式,展示服务产品;品牌机构与企业开展供求对接洽谈活动;品牌机构与当地机构交流座谈,传经送宝;当地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为吸引品牌机构落户进行政策推介,并邀请品牌机构调研当地企业园区,使之切身感受产业需求和发展环境,产生当场签约和后续联系建立合作关系的效果。
  (五)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
  集聚发展是服务业规模化的必然选择。我国部分高新区、经开区经过30多年建设,进人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在"制造提供需求,服务引领制造"的趋势下,这些产业园区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既旺盛,又迫切。2012-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苏州高新区、北京中关村等7个地方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产业管理部门搭建起有效合作的载体,共同建立起服务业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的共生生态系统。
  各集聚区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服务机构人驻产业园区,完善服务链条,为园区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展预警分析、产业布局、if估转化等高端服务,推动成立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建立服务资源与园区企业需求对接机制,促进企业产品升级,行业产业转型,当地经济提质增效,发挥出较好的集中效应与集约效益。"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预计将设立10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六)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启航
  服务标准化对规范服务业服务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用户满意度、保障服务安全、完善市场环境、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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