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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营(PPP)项目市场需求风险分担研究(2)

时间:2015-10-22 08:41 点击:
例如,福州市政府与福州鑫远城市桥梁有限公司签订了鑫远闽江四桥的《专营权协议》,承诺在28年的专营权有效期限内,从规划管理、市政建设和交通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收费站的正常运营,不致产生车辆分流。但是
  例如,福州市政府与福州鑫远城市桥梁有限公司签订了鑫远闽江四桥的《专营权协议》,承诺在28年的专营权有效期限内,从规划管理、市政建设和交通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收费站的正常运营,不致产生车辆分流。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相继修建了竞争性路线,致使该项目的收费收入从原来的每天近30万元下降至7万元。
  总之,预测模型的缺陷、计算数据的不足、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政府政策的变化以及政府支持力度的变化都会深刻的影响项目的市场需求。项目参与者对这些因素的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影响项目风险的分担格局。
  3PPP项目市场需求风险分担
  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主要依赖于三种方法:①问卷调查——利用问卷调查PPP项目参与者的风险分担偏好,在此基础上提炼风险分担偏好矩阵;②计算模型——通过量化“风险管理能力指标”,计算政府和投资人各自的“风险携带能力”,从而定量分担风险;③案例研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PPP项目的风险分担状况,并提炼风险分担的一般性规律。
  3.1PPP项目市场需求风险分担偏好
  许多学者对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偏好进行了调研,以期为PPP项目提炼一个合理的风险分担矩阵。RoumboutsosandAnagnostopoulos(2008)对希腊27名PPP项目参与者进行了风险分担偏好调查,其中包括19名私营企业高管、3名政府官员、5名银行从业人员。调查结果显示:53%的私营企业高管认为市场风险应由私人投资者承担,47%的企业高管认为市场风险应由私人投资者和政府共同承担。3名受调查政府官员一致认为市场风险应由私人投资者承担。而5名银行从业人员中有3位认为市场风险应由私人投资者承担,2位认为应当由私人投资者和政府共同承担。Lietal.(2005)对英国PPP项目的参与者进行了调查,包括15位政府官员和38位企业管理人员。约有75%的政府官员认为市场需求风险应由私人投资者承担,13%的政府官员认为应由私人投资者和政府共担。而约有76%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市场风险应由私人投资者自己承担,只有24%的企业人员认为应由私人投资者和政府共担[7]。柯永建(2010)对中国大陆47名PPP项目从业人员的两轮德尔菲问卷调查显示:市场需求变化风险倾向于由双方共担,而市场唯一性风险应由政府承担,因为政府对特定区域内PPP项目的垄断性有较强的控制力[9]。
  综合上述三次调查,可以得出:PPP项目从业者倾向于市场需求风险(唯一性风险除外)由私人投资者承担或由私人投资者与政府共担,其中绝大多数从业者认为由私人投资者单独承担更为合理。现有案例的实证研究显示:PPP项目的实际风险分担与风险分担偏好(理想分担方案)之间的差异越小,项目的成功度越高[9]。
  3.2“基于管理能力”的风险分担
  风险应当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承担,因为由最有能力的一方承担风险成本最低。合理的分配风险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励私人投资者的管理效率。
  Lametal.(2007)认为风险管理能力通常可以由以下几个指标进行衡量[8],即:
  ①预见风险发生并评估风险危害的能力;
  ②避免、降低、监控和控制风险发生的能力;
  ③风险发生后降低损失的能力;
  ④承担风险后果的能力;
  ⑤能够以最低价承担风险的能力。
  如前文所述,市场需求风险通常由以下因素引发,包括:预测模型的缺陷和计算数据的不足导致市场评估的失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市场需求的剧烈变化、政府政策以及政府对项目的支持程度的变化导致项目市场格局的变化。但是,上述四个因素引发的市场风险,私人投资者都很难进行准确的预测、评估,更无监控和控制该类风险发生的能力。例如:北京市五环高速路由于建成后交通流量不足,在实行收费的两个月里只有1000多万元进帐(总投资136.4亿元),由于无法在30年特许经营期内收回投资,北京市政府只得用巨额贷款提前回购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免费将五环高速路向市民开放。基础设施的垄断属性决定了市场需求与服务质量的改善并不线性相关,通过私人投资者改善服务提高基础设施市场容量的空间非常有限。
  然而,地方政府尽管无法预测PPP项目的市场风险。但是,其在市场风险应对方面拥有更强的控制力。它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和控制竞争性项目的审批改善项目的市场状况。而在市场风险后果的承担方面,政府拥有较大的承受力。因此,PPP项目市场风险完全由私人投资者承担不符合“基于管理能力分配风险”的基本原则。
  3.3PPP项目市场需求风险的分担实例
  与上述风险分担偏好的调查结果和基于“风险管理能力”的理论分析结果不同,风险分担的三种模式(即私人投资者承担、政府承担以及私人投资者和政府共同承担)在实际PPP项目市场风险分担中同时存在。
  3.3.1市场需求风险完全由政府承担
  政府通过向私人投资者提供固定回报担保或足量的“最低购买量”和“最低购买价”担保的方式实现市场风险由私人投资者向政府的转移。例如,沈阳第9水厂由香港汇津中国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美元修建,中方承担工程建设和水厂经营管理,并按约定定期向港方提供固定回报,合同约定的投资回报率为第2~4年18.5%,第5~14年21%,第15~20年11%,合作期限20年。由于固定投资回报,香港汇津公司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并且在前五年就收回了全部投资本金。类似的项目还有武汉长江三桥,武汉市政府给项目公司提供了10%的固定回报担保。
  3.3.2市场需求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共同承担政府提供适量的“最低购买量”和“最低购买价”担保来分担部分市场风险,典型案例有沙角B电厂。该项目由香港合和电力设计、建设、运营并筹集资金,在合作经营期内享有产权;深圳能源集团负责配合港方筹集资金,执行“供煤协议”和“购电协议”,向乙方收购不低于60%的发电量。该项目已于1999年移交地方政府。适量的担保既能转移私人投资者的部分投资风险,又能有效的激励其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供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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