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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

时间:2015-07-28 08:38 点击:
【摘要】在现代环境下,金融产品的创新具有多面性,大多情况下是双刃剑,它既有防范风险情况的功能,也同时有一些特别新出来的潜在风险。即使大多数银行内部环境已经建成了比较庞大的、比较复杂的风险管控框架,但是新产品的推陈出新带来的新风险控制,就好
  【摘要】在现代环境下,金融产品的创新具有多面性,大多情况下是双刃剑,它既有防范风险情况的功能,也同时有一些特别新出来的潜在风险。即使大多数银行内部环境已经建成了比较庞大的、比较复杂的风险管控框架,但是新产品的推陈出新带来的新风险控制,就好像新的互联网上留的病毒,需要特别大特别高的技术含量,更新一些杀毒软件才能来防御和控制。那么如果引进了国外新型的金融产品的背后,是不是也面临着大量的风险,特别是潜在的风险,与当时开始使用创新产品所要规避的那些风险之间,哪个更为重要。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自从本世纪初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增长和银行业的深刻变化,我国银行业越来越重视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程度,在现在我国特别管制的体制下,各个商业银行特别频繁的进行商业运作,在金融产业创新工具提高自己特别专业的竞争力度。
  一、概述
  金融创造更新的主要包括金融产品的创新,管理行业的创新、服务创新等三大类别,其中特别以产品创新最为丰富、辐射范围特别大。那么商业银行纷纷从资产等方面、从背负的债务和业务中推出各种创新的产品。资产类业务创新表现在作为要细细划分的需要。在那么多层级的金融业务中,中间层面的业务创新的点儿也非常的多,特别体现在根据金融创新的环境因素和企业内部因素,改变其特性。比如投资银行、银行托管等方面,各种形式、不同功能的产品也席卷着整个中国金融市场。
  例如,农业银行在2014年的小微金融新产品发布会上,推出的“连带通”,即通过发放新贷款结清原到期贷款的形式,允许在农业银行已有贷款的小微企业客户,继续使用农业银行贷款资金的融资产品,有效解决了用贷款来还贷款的问题,完善中国小微企业贷款难还款难的现实问题。
  总体来说,金融产品创新是通过改变资产持有者产品的流行性、安全性或收益性,用以满足自身的需要。金融产品的创新活动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分配了在个人、金融市场中可分配的金融资源,既满足了社会建设对金融的需求,同时可以作为另一种手段来调控金融资源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在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的大环境下,这种创新满足了投资者对投资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以及尽可能降低带来的投资风险的各种要求。
  从金融创新的初衷来说,一是满足需求,二是创造价值,其可贵之处在于降低了代理成本和交易成本,并尽可能规避投资风险,但风险的管控不可忽视。当前的金融市场,尚未建立有效的评级体系,市场的运转并不顺畅。国内评级机构没有完善的评级分度,概念模糊,对投资者的指导意义有限;境外评级机构限于中国经济的复杂程度,公开程度,对中国金融机构的评级普遍偏低。另外,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而迫使金融机构在竞争态势下,做出超越底线,违规使用金融创新技术的业务,实际增加了其本身的资产负债率。
  二、金融产品创新的原理
  (一)金融资本的转换
  金融资产的本质特性是其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组合,不同的组合代表了不同的资产特性。所以金融产品的创新要取决于不同资本的特性,首先要以最低成本完成资本的变价,提高市场流动性;其次,新的产品要实现原有产品无法实现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价值创新才是金融创新的本质。例如指数资金、交易所交易资金的出现,可以使投资者以较少的资金购买股票指数,而在金融创新产品未出现的年代,投资者必须通过较多的资金、多次购买才能达到购买指数的目的,此举很大程度的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是市场更有效率。另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远期合约的出现,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意愿锁定资产价格,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市场的风险,完善投资管理水平。
  (二)投资者和企业的需求层面分析
  投资者的性质在金融市场中也是值得注意的因素。有的投资者喜好风险投资(风险偏好者),认为风险的高低与收益的多少成正比。有的投资者在尽量规避投资中带来的一切不良因素,属于风险规避者。金融创新产品的多样性使投资者面对的风险-收益选择更加游刃有余。投资者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金融产品增加风险或是转移不利风险。其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的重新分配,不仅提高了市场交易量,也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但即便是风险偏好者,也会通过金融创新产品控制自己的投资。一般来说,投资者以及企业的需求和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是相补想成,投资者决定了创新的方向,而市场则不断从创新中得到完善。而从概念上讲,金融产品的创新就是完成资本组合以适时满足二者的需求。
  其一,风险规避:目的是为了减少损失,或者控制损失在一定的范围内。但这不等于完全避免损失。风险的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金融创新产品也并不是100%的避风港,而是风险管理的缓冲带。所以利用新产品是目前唯一适合的风险管理的手段。
  其二,适当利用市场缺陷:任何市场都不是金融理论能够完全预测并且控制的。尽管现实的市场套利机会存在的时间确实不长,而利用此市场缺陷获得的资产盈利也是金融创新的一项任务所需要的是必须存在配套的交易手段和监管平台,用以适时的调控。
  其三,克服市场摩擦:是指金融资产在交易中的难度。对于客观的真实摩擦可以通过改进交易系统来缓解。另一种公认的来源在于不对称信息的存在,例如不可避免的私人信息的知情交易者在市场交易中的信息控制。我们希望有能克服这种市场摩擦的金融产品的创新。
  三、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挑战[1]
  按照国际通行惯例,评价一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能力,主要是通过分析银行的收入结构来获得其金融创新水平高低的结论。而根据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国际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普遍超过50%,甚至更多。相比之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传统的利差收入。正是在这样一个国际国内大背景之下,中国银监会从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其中历史原因是我国银行业存在许多不良资产不可规避的问题,坏账、烂账不断,承受风险能力很差。创新能力的差距是中外资银行之间最大的一个差距。本文所涉及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中间业务”,其主要包括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的创新。首先在国际上没有中间业务的说法,最普遍的认识意义在“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和表内负债,能够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这便迫使商业银行不断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本身的经营环境;但同时银行提供的金融资产比例不断下降,便催生了银行扩充业务范围、进入其他业务领域的“中间业务”的生成。一些发达国家银行非利息收入甚至已经超过了总体收入的30%-50%以上。“中间业务”发展水平对于促进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带动存贷款业务的发展,降低银行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首先,认识问题。受体制、观念、思维方式和实践经验的制约,中国商业银行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的结构和体系认识不足。中国商业银行体系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反映的金融创新条例以及确立的标准认识不足,重资产负债业务,轻中间业务。
  其次,中间业务单一。与市场需求相比,中间业务的品种仍然较少。相比于国外老牌商业银行,在利用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方面,则还比较欠缺。各类国资商业银行之间重复竞争,同质化产品多,堪比中国的钢铁冶金重复建设所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匮乏,而创新出的单个产品变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又十分薄弱。同时催生的非理性竞争现象突出,为本身业绩而只停留在低层次盲目竞争较为普遍。一定程度上说,这种不规范的同业竞争使中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前进受到阻碍。
  再次,科学管理。金融市场发展之关键是专业人才。国资商业银行必须坚持自主培养的原则。中国的市场大环境目前还有别于国际经济发达体,所以亟待培养一支具有中国市场理论知识又有实践丰富经验的,熟悉国际市场运行规则,了解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特点的专业人才队伍。金融市场的专业智库队伍必须源源不断地注入我国商业银行领域。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专门的中间业务开发机构。有利于长远的规划和在国际金融事务上的协调与配合。
  最后,发展不平衡。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东部地区发展相对较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国资控股银行业务发展较快,而地方小银行发展相对滞后;三是国资银行与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相比差距较大。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在新兴市场中是有两面性的。它既可以资金的创造力,加速金融资产流动性,又可能隐藏巨大的金融风险。一旦发生不可预知性的危机,引起金融链条断裂,相对于一般性金融危机而言破坏性更强。我们所能做到的是真正以资本持有者的需求为创新前提。同时,持续关注中国国资商业银行在创造新产品时遇到的风险,并在规避风险的同时获得较高利润。
  参考文献
  [1]袁黎.金融产品创新对中国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实证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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