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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学论文题目选题的分析?

时间:2015-04-07 11:02 点击:
给警学论文起个题目,表面看来,似乎司空见惯,是件很简单的事情的。其实不然,一篇警学论文的题目,不是随意可以确定的,笔者在编辑的实践中,有时看到有的警学论文写得文不对题。究其原因,就是论文作者没有围绕选题与论题去确定论文的题目,而是先定题目
  给警学论文起个题目,表面看来,似乎司空见惯,是件很简单的事情的。其实不然,一篇警学论文的题目,不是随意可以确定的,笔者在编辑的实践中,有时看到有的警学论文写得文不对题。究其原因,就是论文作者没有围绕选题与论题去确定论文的题目,而是先定题目再去写论文,写着写着就离开了题目,结果题目是马,而内容却是鹿了。这是写文章之大忌的,也是写警学论文之大忌。
  所谓题目,就是警学论文的“眉目”,又叫做论文内容的题词。论文题目,是论文作者对警察科学领域中的某一警务现象或问题的研究方向、成果与论文的内容、意义、风格、色彩的高度概括。一个好的论文题目,可以传神,吸引读者,充分反映了论文作者的知识水平。
  给论文定题目,不能离开选题与论题,选题和论题是确定题目的基础。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选题是产生论题的前提,选题与论题又是确定题目的前提。因此,题目的实质是对选题和论题内容的概括。即使是出好了题目让作者去写论文,也不能离开这三者的关系。因为所出的题目有两种性质:一种是所出的题目本身就是论题,作者只要用事实材料去证明其真实性即可,题目和论题是一致的。一种是所出的题目只是个选题,作者就要根据所出题目去收集材料,研究分析材料,再根据题目的主旨去形成论题,这样才能写成论文,题目也是论题的体现。所以,论文作者要掌握论文题目与选题和论题之间的关系。比如,论文作者确定研究的选题是“杀人案件侦查的新规律”,但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杀人案件侦查的新旧规律之间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还是进行比较研究更能说明问题,这时,研究杀人案侦查的新规律变成了杀人案件侦查新旧规律的比较研究,选题发生了更换,形成的论题是“杀人案件侦查的新旧规律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而这种比较研究又分为建国初期、改革开放之前、改革开放之后几个历史时期,但在定论文的题目时,如果把这几个历史时期都写到题目里面去,这就太庞杂了,于是论文作者就用“建国以来”四个字概括这几个历史时期,论文的题目定为《对建国以来杀人案件新旧侦查规律的比较研究》,这个题目就较全面地概括了选题和论题的内容。再如,论文作者确定的选题是研究“刑事案件的发案趋势稳中有降”,其中心论点是“发案趋势稳中有降”,而充分的材料证明中心论点是真实的,论文作者给论文定题为《刑事案件发案趋势稳中有降》,这个题目既是选题又是论题,三者统一起来了。
  题目是论文的眉目,要花费心思去推敲,取题目一定要精当。所谓精当,就是给警学论文定题目要准确、妥贴、传神。比如,论文作者对“杀人案件侦查的途径”这一选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的结果只发现了三条侦查途径是新的,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成效显著。如果论文作者不去仔细推敲,马马虎虎就给论文定题为《论杀人案件侦查的途径》,这就欠精当了。一是不准确。因为“杀人案件的侦查途径”的范围很宽,包括了所有杀人案件的侦查途径,而论文本身的内容只是研究了三种新途径,所以没有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二是特点不突出。没有反映出是新途径还是老途径。读者一看这样的题目,马上就会联想到这又是老生常谈,就不愿意去看论文了。如果把题目改一下,改为《论侦查杀人案件三种有效的新途径》,这就比较精当了(当然还可以改得更精当一些)。一是准确反映了论文的内容;二是表明了是新的、有效的侦查途径。读者一看就会被题目所吸引,他就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新途径,怎么个有效法。所以,给论文定题目很有学问,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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